黨的建設
PARTY BUILDING
關于規范黨建辦公經費使用的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
2013-01-10
為進一步規范基層一線黨支部黨建辦公經費的使用,使黨建辦公經費做到專款專用、規范使用、合理支出,結合集團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發放標準
根據東方文〔2011〕19號《關于提高施工一線黨支部辦公經費及黨建工作聯絡員工資補貼標準的決定》,每個支部每年10000元,由集團黨委對各駐外黨支部黨建工作考核后發放。
二、使用辦法
集團下撥經費按照東方文〔2011〕19號文件規定執行,其中50%用于黨支部的黨建工作辦公經費,50%用于本支部黨建聯絡員的工資補貼。
三、使用范圍
1、黨員活動室的配套辦公設施和辦公用品的購置,如桌椅、檔案柜、文件夾、文件盒、宣傳條幅及上墻版面的制作等。
2、支部各項學習材料的購買,如黨報黨刊的訂閱,黨內書籍的購買,黨員學習筆記本、筆的購買等。
3、上級黨委部門及本支部組織的各類培訓所需費用(包括黨支部書記、黨建聯絡員、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等)。
4、用于黨建工作的其他開支。
四、使用要求
1、黨建辦公經費是一線黨支部黨建工作的專項經費,由各黨支部負責管理,統籌使用,嚴格把關。
2、使用黨建辦公經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堅持用前審批,用后報賬,按照“申請→審批→報銷”流程進行。
3、黨建辦公經費必須統一臺賬,出具正式發票,做到賬、票、物相符。經營業務活動涉及到的餐飲、娛樂等費用不得從黨建辦公經費中支出。
4、黨建辦公經費必須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聯絡員工資必須保證發放到位。
5、黨建工作辦公經費如有節余可轉下年使用,不足部分自籌解決。
6、若發現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停發下年度經費:
(1)黨建辦公經費沒有按照以上要求使用的,以及使用管理不規范、臺賬不規范的。
(2)本年度與黨委和集團簽訂的各項目標任務未完成的。
(3)黨建聯絡員的工資補貼沒有發放到位的。
各黨支部要認真記錄發生的每一筆辦公、活動經費的支出明細,年終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建辦公經費的使用情況,并將本支部黨建經費使用臺賬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報集團黨委。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相關政策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黨建辦公經費使用情況明細表
中共東方集團委員會
2013年1月8日
主題詞:規范黨建辦公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發送:集團黨委成員、各黨部
(共印35份存檔2份)
年黨建辦公經費使用情況明細表
支部名稱:
支出項目 |
金額(元) |
用途 |
支出 時間 |
經手人簽字 |
支部書記簽字 |
備注 |
合 計:元 |
超支/結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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